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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兰州水污染事件制度拷问:为何不建第三方检测机制?(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21日 07: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为什么不建立第三方检测机制?

  在北京大学教授李春晖看来,除了行政管理部门、自来水厂,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制进行自来水检测,“实行第三方监测,对另两方都是公平的。”

  “现在好多水厂公布的监测指标都是合格的。但公众可能不相信他们的数据。目前,也有很多专家认为某些数据是不符合饮用水指标的。”李春晖认为,国家如果想推广第三方检测机制,应该能够做到,“这也是一种监督机制。”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07年7月,我国强制实施了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共106项。不过,卫生部后来宣布,到2015年,各省级行政区划和省会城市才能全部实现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

  李春晖表示,从技术上看,我国可以实现监测106项指标,不少检测部门都可以满足监测要求。

  问题主要出在经济实力方面。李春晖曾到多个地方调研,他发现,不少县级、镇级或者其他比较偏僻、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差的地方,确实没能力把106项指标都监测完。“一些贫困、偏远地区,可能技术力量、人员配置、设备、管理都制约了指标全监测。”

  “现在有很多独立的监测机构,能力都很强。”李春晖说,比如北京一些著名高校的监测中心,以及一些独立的监测公司,完全有实力进行独立监测。

  何兵也认同监测106项指标不存在技术问题。令他担心的是,106项指标至今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地方水监测出的结果不合格,但又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优质水源,这才是问题。

  何兵是中国水安全公益基金的发起人之一,在他看来,社会组织在资源监测、信息发布、污染源的监督等方面,都可以发挥作用。

  记者注意到,就目前的监测体系来说,除了卫生系统、自来水厂本身,住建部在全国40余个城市设立了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有媒体曾报道称,其中20多个具备全指标检测能力,检测能力强于卫生系统。

  多位受访学者表示,住建部门是水厂的上级监管部门,如果条件允许,水质检测中心可在组织上独立出来。这样,就不需另起炉灶设立新的监测机构。

  何兵认为,政府监测、社会监测可以多管齐下,只要愿意实行,难度并不大。“我们当初监测大气污染,一开始不也说监测不了、技术不达标吗?”

  何兵说,检测指标应该是全国通用的,而检测机制则需要因地设置。比如,每天发布检测报告,这方面没有什么难度。

  记者也注意到,在兰州市政府官方网站,自4月11日兰州水污染事件公布后,当天即有三条“自来水实时监测公告”,次日有15条,直到4月15日依然保持每日数十条的频率。如今解除应急机制后,公告保持每天一条左右。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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