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黑龙江水上搜寻救助条例下月实施 遇险可无偿获救

2014年04月25日 10:15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海事局获悉,《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内河流域首个水上搜寻救援条例。依据《条例》,水上搜寻救助应当优先救助人命,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

  据了解,我省及哈市水上搜寻救助工作长期遵循“约定俗成”的工作方式,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新实施的《条例》规定,水上搜寻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将保持24小时值班。

  昨天,哈尔滨海事局、哈市水上公安分局联合举办水上搜救演习,在防洪纪念塔附近江面完成人员落水搜寻施救等训练科目。哈尔滨海事局提示市民,发现或获悉江上险情后,应立即拨打全省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12395,使救援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施救。(记者 郜天一)

【编辑:杜雯雯】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