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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我寄份材料”的群众路线内涵

2014年05月07日 10:2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以微博“评论”的形式回复网友,针对“法官干预案件执行”的举报,他表示:“你可以给我寄份具体材料,包括法律文书等,说明详细情况。信封表明微博字样。”此举获得网友纷纷“点赞”。

  事实证明,网络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通过网络进行有效的官民互动,汇集民智,听取民意,排解民怨,也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常态。网络其实带来许多在现实中不易察觉的线索与信息,但这需要官员有主动而为、接受监督的魄力与立场。在司法领域,践行群众路线的力度很大程度决定着建立司法公信力的成败。公正审判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其核心内容就是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审理、裁判和执行案件,做到不偏不倚,不护不损,保持中立,离开“公正”谈“群众路线”,就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司法为民不仅要求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也要反映效率的要求,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一个漫长的诉讼,当事人除了要承受巨大的心理与物质压力外,还要长时间生活在忐忑、痛苦与无奈之中,法院的司法权威性、公信力也同时受到人民群众的拷问。法院执行局,是国家机关中为数不多的以贯彻执行力为己任的机构,执行法官手握执行权,对于拿不到判决兑现的执行申请人而言,执行局就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给我寄份具体材料”的表态正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应有内涵,也因此,刘贵祥法官在微博的评论引得网友纷纷颌首称赞。

  推而广之,践行群众路线,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来说,都不是一句空泛的政治口号,需要用一言一行来践行。“网上听民意、网下解民忧”,利用互联网了解民情、为民办事,已成为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新课题。群众从“上访”到“上网”,已成为新的发展趋势。网络赋予“群众路线”全新时代内涵。一方面,网络完善了群众诉求表达和民生求助的渠道,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苦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另一方面,网络问政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重视网上群众工作,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成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抓手。当然,网络是虚拟的,社会是现实的。群众的期待不仅停留在“我问你听”“我问你答”的表达诉求上,而是希望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在“触网”中躬身实践,花大力气多办实事,下真功夫多解难题。努力把解决群众提出问题的过程,变成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变成群众长期受益的过程。我们期待该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能获得应有的赔偿,也期待越来越多的案件或者事件能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获得有效解决。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把群众路线的践行付之于制度的建设。党的群众路线能否真正得到落实,还取决于各项制度能否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因此,应当健全制度落实的责任、考评、问责机制,保障制度的准确执行和违反制度的严苛惩戒。要严厉追究违反制度、变通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党的群众路线才能顺理成章回归预期。如此,在将来我们也就不会对“给我寄份材料”的表态过于欣喜,因为这应成常态。(  洪 丹)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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