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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基本农田保护最高每年每亩补贴500元

2014年05月08日 13: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中,补贴资金实行差别化分类补贴标准,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500元/亩/年,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黄埔区350元/亩/年,从化区、增城区200元/亩/年。

  《办法》提出,发放到基本农田保护单位的补贴资金应当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等支出。在上述各项资金落实的情况下,经其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可以将补贴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而发放到农户的补贴资金,由农户自行支配。

  凡应发放至农户个人的补贴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对贪污、挪用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在基本农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殖水产的,或者基本农田抛荒、荒芜或闲置超过6个月的,都将取消当年补贴,在恢复原状之前不再核发新补贴,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 郑佳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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