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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因报道世奢会被诉 个别记者遭刑事调查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5月12日 06: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世界奢侈品协会网站截图。  本报记者 刘星制作

  虽然饱受质疑,在中国的实体运作公司——世界奢侈品协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已因伪造注册地址和提供虚假商标授权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世界奢侈品协会(以下简称“世奢会”)及其中国首席代表毛欧阳坤仍在坚持和媒体打官司。

  这家成立于美国、被国内媒体质疑为“山寨”的“国际组织”,正针对相关的政府机关、媒体和记者提起一系列的行政、民事诉讼。

  一个自称“王自强”的男性证人称,自己就是接受《新京报》及《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匿名信息源,其提供的对世奢会不利的信息,均由《南方周末》记者授意完成。

  但《南方周末》及《新京报》记者均表示,相关信息的提供者是一名田姓女士。在已经有判决的四起名誉权诉讼中,出于保护证人的考虑,两家报社未提供采访录音及爆料人的身份,这使得世奢会部分赢得了已经一审宣判的四起名誉权案件。

  除去民事诉讼,王自强的证言还一度让《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及最早质疑世奢会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以下简称“花总”)牵扯进关于世奢会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调查。

  毛欧阳坤表示,此前,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中的采访对象实际上是两名北漂演员,并已经被北京警方抓获。但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央视的采访对象之一,实际上就是前述田姓女士。据了解,《新京报》已经在二审时提交了该爆料人的采访录音及身份证据。

  “花总”表示,很期待与毛欧阳坤在法庭上面对面质证。

  记者遭警方刑事调查

  2013年3月中旬,《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第一次得知自己可能牵涉一起与世奢会相关的刑事案件,已是在完成报道《“廉价”世奢会》9个月后。当时,陈中小路正在跟警方核实一份与世奢会相关的立案文件,想跟进这个选题。出乎意料的是,该文件与自己有关。

  事情源于央视的报道。

  2013年3月15日,央视二套播出了“经济半小时”栏目组为“3·15”制作的节目《哪来的世界奢侈品协会》的预告片,称一个爆料人在2006年被世奢会骗了80万元,晚上将播出相关报道。

  这不是媒体第一次质疑世奢会了。2012年6月,继世奢会在网上受到知名网友“花总”等人的质疑后,《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新京报》、第一财经电视台、《瞭望东方周刊》等媒体曾对世奢会有过一波集中报道,内容涉及该协会的网站、性质、盈利模式,协会出具的研究报告以及协会中国代表处代表毛欧阳坤的履历等,认为世奢会实际上是一个打着世界、非盈利等旗号的皮包公司。

  央视节目组的一名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节目的片花播出后,此前一直不愿接受采访的世奢会突然主动找到央视,发来一份节目质疑函和数份文件,称该报道不属实,并称此前相关虚假报道已被北京市朝阳警方刑事立案,有关部门也发出了相关的删帖指令。

  世奢会提供的文件包括毛欧阳坤的报案回执、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具的信访受理文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一份2012年9月1日的立案决定书、一份要求删帖的“情况说明”等。

  央视节目组联系了朝阳分局。节目组负责人记得,当时警方很惊讶,“他们说情况说明是内部文件,不应该外传的。”

  这份如今仍被挂在世奢会网站上的情况说明称,“有关证人指称‘花总’安排媒体记者采访他,答应给他费用,捏造了虚假情节,经侦查,发现媒体发布及网上转载了大量不实信息”,“现报案人为减少损失和消除影响,向我队提出删除网络相关不实信息的申请,特此说明”。

  “花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是那时才得知自己牵扯进这个半年前立案的案子。他当时主动联系了朝阳警方,希望了解此事,同时还把相关的材料转给了陈中小路。

  陈中小路联系了朝阳警方,希望核实并做跟踪报道。陈中小路没想到的是,在留下自己的联系手机后没多久,警方很快给她拨回了手机,“说正在找我配合调查”。

  “我电话里面问他,为什么我一找你们,你们就说要找我配合调查?他说之前找不到我。”陈中小路说,“可是也没人联系过我们单位。”

  在电话中,陈中小路得知,一个名为王自强的男性证人,指称受到她和“花总”的安排在北京世贸天阶接受了事先安排好的采访。

  但陈中小路称,自己当时已经一年没有去过北京,也根本不认识这个王自强。挂掉电话之后,她还特地找当初一起做世奢会选题的其他媒体记者问了问,发现没有人采访过一个叫王自强的线人。

  关键证人王自强

  证人王自强是世奢会与媒体诉讼的关键人物。他给公安出具的证言使得“花总”和陈中小路成为刑事案件的调查对象,也成为四起案件媒体一审败诉的重要证据。

  201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大队两名办案人员到上海对陈中小路做了一份询问笔录,此时,陈中小路才第一次接触到了王自强的证言。

  陈中小路表示,王自强在给警方的证言中称,自己是通过一个不显示号码的手机与他联系,约在了北京世贸天阶的一家茶馆见面:“见面之后我就让他说公司不好,我又跟他说说得越多给的钱越多,起步价是两万块,不过说好之后我承诺的钱没给他。”

  陈中小路表示,王的证言中,很多对自己外貌的描述都是错的:“他说我长发,但那个阶段我是短发。”

  出庭时,王自强所称的好处费变成了8000元,且王自强开始强调自己就是《南方周末》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张帆”及《新京报》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唐路”。

  这个匿名信源曾经在相关报道中提到,世奢会提供的研究数据是在发布前一晚临时拼凑的,世奢会举办的展会中,曾经用低档红酒冒充高级红酒,展品也非厂商自己提供以及世奢会在做发布会时,曾找日本料理店的女老板娘扮作日本使馆的官员。

  然而,陈中小路及《新京报》记者刘刚都表示,这个匿名信源实际上是一名田姓女士。记者咨询了数位报道此事的相关媒体记者,《南方人物周刊》及第一财经电视台的记者表示,他们当初是与《新京报》记者同一天采访的这位田女士,而中国青年报记者咨询的记者中也无人听说过王自强。

  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了王自强本人,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喜欢奢侈品行业,当初加入世奢会北京公司后,很快就因为觉得公司不够正规而离职了。

  王自强说,当时自己离职在家没有工作,突然接到了一个不显示号码的电话,约他在世贸天阶见面。当时是陈中小路先告诉了他希望他说的内容,之后让他对着录音笔说了一遍。当天陈中小路还用手机给“花总”打了电话,“花总”在电话中承诺事后给王自强8000元。王自强表示自己没有见过《新京报》记者,不知道为什么当天的“采访”内容会出现在新京报的报道中。

  记者希望王自强回忆陈中小路的外貌和穿着,他先是说过太久记不清楚,随后又表示,陈中小路当天穿着黑色的风衣,而且戴了很大的墨镜,还有围黑色的围巾,看上去很时尚。

  然而陈中小路表示,自己根本没有黑色风衣和黑色围巾,“夏天穿风衣不奇怪吗?”

  实际上,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中小路经反复搜集了6月初那几天自己的行程:包括社交网站的记录、见过的朋友、消费记录等。王自强告诉记者,见面似乎是在6月2日的下午,但陈中小路的日程表上,当天中午她和沈乎在上海的陕西南路吃饭逛街去了,一直持续到了下午三、四点。沈乎向记者确认了此事。

  除去证言本身的问题,王自强的身份也引起了陈中小路的怀疑。一份网络的公开简历显示,进入世奢会之前,王自强曾在一家网络公关公司的策划部任公关经理。王还在自己的简历中称,自己策划参与过多个网络事件的策划与营销,如月亮小镇教授潜规则研究生事件、释小松获释永信垂青事件等,“看上去他就是一个网络推手”。

  记者向其求证此事,王自强称自己虽然曾经在相关公司工作,但并未进行过公关策划,简历只是为了“包装”一下。

  更为蹊跷的是,笔录显示,王自强是与毛欧阳坤一同来报的案。王自强也告诉记者,是世奢会主动找到的自己,由于自己是一个容易有负罪感的人,所以答应出面作证。但记者问毛欧阳坤如何得知王自强是匿名信源,毛却告诉记者,王自强是在他报案后由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的。

  2013年7月,在两次由单位出具了事发时不在北京的说明之后,北京警方终于打电话通知陈中小路,案子已经了结,让她去签销案通知书。

  “我当时做的是证人询问笔录,销案通知书是要犯罪嫌疑人才去签啊?”陈中小路提出质疑,但警方并未给出说法,她也始终没有去签这个销案通知书。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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