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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差旅标准”问题不在高低

2014年05月20日 15:3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记者发现,这份“标准表”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露脸”:省部级干部住宿费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每人每天。厅局级干部标准介于450元至500元之间,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则从310元到350元不等。对此,网友产生了诸多质疑。(5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客观而言,任何一个单位,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有相关差旅规定,对住宿、伙食以及其他补贴做出详细而严格的规定。这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因此,对于各地出台的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我们首先应该有一个“无罪推定”的出发点。

  再说说高低问题。级别决定差旅标准,笔者认为也没有问题。一定的级别,对应着一定的差旅标准,这也是国际惯例。其实,对于官员差旅标准,我们从来不怕高与低的问题。怕就怕,这个差旅标准只是一个摆设,无论是科级,还是处级,抑或是厅局级,都能轻而易举地享受到飞机和轮船的“头等舱”,动车或高铁的“商务舱”,出门坐豪车住五星酒店,条件差的免谈……因此,高低的问题是次要问题,真正关键的问题是对这个现行的制度标准是不是严格执行的问题。

  我们从来不缺好制度,缺的就是严格的执行和良好的监督。近些年来,中央各部门也没少对差旅费管理下工夫,但是,很多制度标准往往得不到真正严格的执行。比如,2006年财政部发布过《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2012年8月,财政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到了2013年12月,财政部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如此之多的差旅管理规定,令人目不暇接,但是不是真正管住了官员的嘴和腿,似乎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归为一言,差旅费管理制度本身没有原罪,而且,现在看来其中一些“厅局级只能坐普通舱”的规定还非常接地气。但是,真正的问题是如何把上述制度和规定落到实处,把权力关进笼子,防止官员的亲属家人占到差旅报销的便宜,这些才是关于官员差旅费问题的症结所在。(王传涛)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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