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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理“二政府”要过权力关和利益关

2014年05月27日 08: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山西多部门综合治理社团顽疾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在全省性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依法注销和撤销52个社团,限期整改85个社团。(5月26日《人民日报》)

  “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社会上流行的类似说法,可以窥见一些学会、协会的乱象。让人记忆犹新的案例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其以帮企业屏蔽掉消费者在“3·15”网站的投诉为由,要求企业成为会员,但企业每年需缴纳8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会员费。类似这样的学会或协会,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学会、协会成为“二政府”,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一方面,是权力横行,利益横飞,一些学会或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违规使用会费,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行为,显然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干扰与侵害,但因为其有官员撑腰,便可“狐假虎威”。另一方面,这些“二政府”性质的学会或协会存在,大多会形成比较垄断的市场,让一些企业或商家别无选择,“简政放权”的制度善意被扭曲。

  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收费。”李金华的话,可谓一针见血,也道出了这些“二政府”难以被治理的根源。

  就山西清理“二政府”式社团而言,这只是第一步,这也意味着,“二政府”社团要清理更要治理,那这就还需要过两关。第一是权力关。“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应成为一句空话,而必须落地生根,让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第二是利益关。在利益面前,如无必要的约束,一些人可能经不起诱惑,这就需要加强“禁令设置”,严格监管程序,引入公众监督。唯有如此,“二政府”式社团才能得到有效治理,不然,“二政府”社团清理过后还会“春风吹又生”。 (龙敏飞)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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