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拟发行174亿地方政府债券
此前,财政部发布消息,今年将在包括江苏省在内的上海、广东、深圳等十省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江苏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审议。其中透露,江苏今年拟发行17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据介绍,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决定,2014年发行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江苏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174亿元,较上年增加21亿元,总量居全国前列。
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介绍,江苏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地区,债券期限为5年、7年、10年,结构比例为4:3:3。根据宏观调控需要,江苏发行的174亿元债券资金拟由省级直接使用55亿元,与上年持平;转贷市县119亿元,比上年增加21亿元。为缓解市县还款压力,7年、10年期债券全部用于转贷市县,5年期主要用于省级。
据悉,转贷市县的119亿元拟按如下方案进行分配:比照往年做法,综合考虑地方政府性债务率、综合财力、城镇化率、债务管理等因素分配108亿元;突出支持沿海开发港口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增加转贷1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拟主要用于全省性、公益性建设项目。”刘捍东介绍,省级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4亿元,扣除转贷市县的119亿元后,省级可用财力较年初增加55亿元,相应的,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原来的1136亿元调整为1191亿元。
此外,省级直接使用的55亿元主要分为两块。一是在交通运输支出方面增加47亿元。其中,安排铁路建设资金20亿元、内河水运发展资金13亿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资金5亿元、徐圩防波堤建设资金4.5亿元、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补助2.5亿元,以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增资扩股资金2亿元。二是在住房保障方面支出增加8亿元,全部用于安排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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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
财政部门应监督资金使用全过程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耿毅在其审查报告中表示,各级政府要善用举债策略,同时要防控债务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控好资金使用方向,并对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财政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审计监督。通过综合监管,降低偿债风险。(记者 钱奕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