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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大活动餐饮需提前3到5天向食药监局通报

2014年05月29日 11:03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活动单位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在活动举办前3-5天需向食药监部门通报包括参加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等相关信息。

  重大活动食谱要经食药监部门审核

  《细则》要求,活动主办单位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责,在活动举办前3-5天需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包括参加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以及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并在活动期间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的监管,并签订责任承诺书,制定重大活动食谱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通过资格审核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活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监管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事前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予以更换。根据工作需要选派2名或2名以上监管人员执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驻点监管工作。

  如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开展加工制作环境、冷菜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现场检查,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抽样检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主办单位,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监管部门做出书面总结。

  《细则》同时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级别和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记者 熊惠玲)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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