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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文物局阻检查:基层执法者难管高级别机关

2014年06月05日 06: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10点,市环境监察总队、东城区环保局监察队执法队员突击检查该局机关食堂,但被拒之门外达两个小时,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多名记者骂“滚”。国家文物局回应称,拒绝执法队员进入是因为大批人员聚集门口,严重扰乱办公秩序。并表示,该局机关食堂如不符合环保要求将立即整改,个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如属实,将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现场

    “刘处长”边爆粗口边要私聊

    “有周边群众举报,这家单位存在油烟和噪声污染。”昨天上午10点,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队员来到国家文物局大院门口,随行检查的包括10多名媒体记者。道明身份后,执法队员通过院门口的保安与该单位领导进行联系,但联系半小时未果。执法队员继续提出进入院内检查该局机关食堂的要求。此时一位自称“刘处长”的中年男性工作人员从院内走出,将执法人员拦在门外。这名“刘处长”搭着一名执法队员的肩膀,边往一旁拉边提出要“私聊”,避开媒体记者。

    在执法队员以“公事公办”对其进行回应后,这名工作人员声称自己并非该机关干部,“我也是老百姓”。在双方僵持中,“刘处长”情绪激动,对着拍照、录像的记者叫嚷“滚出去”。在旁围观的该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则声称已拨打110报警。从院门外到院门旁的休息室,直至中午12点,执法人员也未能进入该局食堂进行检查。该局相关负责人最终同意与环境监察总队入内协商,但仍不允许记者进入采访。

    “这是我们第二次吃闭门羹”

    “节前一周我们就来过一次,当时他们也是说要找相关负责人,我们也等了很长时间。”东城区环境监察队一名副队长介绍,5月下旬该队几名执法队员已来过该局,在等待较长时间后,向对方简单了解食堂油烟和噪声情况。“当时他们也承认存在问题,但是没有能进食堂现场查验。”昨天是该执法队按惯例进行的复查,但未和该单位“打招呼”,属于突击检查。昨天下午,4名执法队员进入该食堂检查。“违规情况查处清楚后,将按照大气条例进行处罚。”

    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初本市迎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4个“大气执法周”。本月执法的重点之一为挥发性有机物,其中“餐饮油烟”污染便是挥发性有机物的源头之一。作为形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于去年被纳入本市减排控制对象。昨天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队前往该单位突击检查,也是落实“大气执法周”的行动之一,旨在对已掌握的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国家文物局回应

    个别人员出言不逊 将严肃批评教育

    国家文物局昨日在其官方微博“中国文博”及官方网站上对该事件进行了回应。国家文物局表示,东城区环保局已于昨天下午到国家文物局机关食堂进行现场查验,如机关食堂不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将立即进行整改。针对媒体报道中提到的个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的情况,国家文物局表示,如经核实,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国家文物局表示,已在机关新办公楼建设中严格遵照了相关环保要求。去年曾有周边居民反映国家文物局网络机房空调室外机有噪音,文物局对此十分重视,及时请环保部门认定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音未超标。但文物局仍然采取了清洗空调扇叶、更换减震垫等减噪措施,并请专业公司设计了先进的隔音设施,以进一步降低空调噪音。国家文物局表示,到目前为止,其未再收到周边居民的相关反映。

    据国家文物局介绍,今年5月27日,东城区环保局有关人员要求对国家文物局网络机房空调室外机噪音进行现场检查,但拒不出示工作证件。5月29日,国家文物局专门派人到东城区环保局进行沟通,表示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检测。

    昨天上午10时许,东城区环保局有关人员带领大批记者对国家文物局进行突击检查,但并非针对空调室外机噪音,而是另外针对局食堂油烟过滤设备。鉴于大批人员在文物局机关大门口聚集,严重干扰办公秩序,国家文物局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出示证件,但记者未能出示,因此,未允许记者进入办公区域。经与东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协商后,国家文物局已经商定昨天下午对局食堂油烟过滤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监督。

    昨天下午3时,东城区环保局一行4人,已到国家文物局机关食堂现场查验。该局工作人员出具了食堂相关设计方案,经检查人员确认,食堂已安装油烟过滤设备。国家文物局表示,如机关食堂不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将立即进行整改。

    专家观点

    基层执法者难管高级别机关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对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有多年研究。杨伟东表示,环境监管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因此常规的环境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由基层环境监察队负责。同时执法主体只有一个,上一级执法队如随同检查,所发挥的是指导作用。

    “但是有时候面对级别较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执法队员就可能遭遇执法难。”杨伟东表示,基层行政执法队遇到级别更高的单位,要完成执法程序,往往可能遇到一定阻力。他认为,应从制度层面加强设计,在执法对象级别更高的时候,应选定更合适的执法主体前往开展执法检查,基层执法队则发挥协助作用。“执法主体的影响力更大,对级别较高的单位形成一定威慑,或许执法行动才能更为有效。”

    本版文/本报记者 周敬启 赵婷婷

    新闻内存

    我国的环境监管,是按照环境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环境监管分级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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