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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水衙门”更应“清”

2014年06月09日 13:18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地将那些看似无权、无钱、无物的小单位——诸如殡仪馆、福利院、扶贫办、爱卫会等,称之为“清水衙门”。

  可如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制约和监督机制尚未健全与完善的情况下,这些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已经“水不清”了,有的甚至成为一些专家所说的“职务犯罪的多发区”。

  日前,据新华社报道,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一个售价数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

  由此看来,“衙门”的权力不论大小与多少,都是一种“资源”,都是一份“财富”。只要有权力的存在,即便是再小、再少的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都是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换言之,一旦权力沾染了“铜臭味”,以至形成了权钱交易,“衙门”的“清水”也就变浑了。

  可别忽视“小小衙门”中这些“老虎”头上、“苍蝇”身边的“小蚊子”,它的能量及其危害绝不可小觑。这些手段“高明”的“蚊子们”,他们克扣、侵占、私吞的许多民生资金,乃是扶贫款和救命钱。不言而喻,这类“小贪官,大腐败”所伤害的则是最底层的老百姓,它严重地侵蚀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宋代学者朱熹有句名言:“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今,在这场改革开放、“激浊扬清”的大潮中,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金钱观,甘做“衙门渠道”中一滴洁净的“清水”。若问何为“清水”的“源头”?答曰:这“源头”就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就是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唯此 “源头”,才能永葆“衙门之水”水常清——永不变质,永不枯竭,源远流长。(胡昌方)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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