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于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出台
2014年06月22日 15:31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为指导做好于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自治区近日正式印发实施《于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2015年)》。
2月12日于田县7.3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的部署,我区迅速行动、科学应对,有关地州、各部门通力协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有序。为科学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汇总形成总体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厅、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等部门编制专项规划。
据介绍,《规划》主要包括重建基础、总体要求、重建任务、兵团受灾情况及重建任务、防灾减灾、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政策和规划实施等八个方面。规划总目标是,用两年时间(2014-2015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和超过震前水平。其中,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任务,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实现居住安全有保障,上学就医更方便,特色产业有发展,灾害预警更有效。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为于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规划指导依据,对于进一步保障灾区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长远发展,提高灾区人民生活生产水平有重要意义。(记者 张雷)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