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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纳入廉政记录等信息

2014年06月27日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7日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纲要》明确,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纲要》要求,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纲要》明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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