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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懂法”的干部都应该下台

2014年07月20日 13:53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吉林省舒兰市原常务副市长韩迎新曾被称为“最美最狠强拆女市长”。近日审计署披露,舒兰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单位造价明显异常,远高于历年和同期参考单价,成为调查的重要线索。审计人员最终查明韩迎新涉嫌受贿,利用手中职权,内外勾结,通过围标串标方式使民营企业某公司非法从中牟利等情况。目前,韩迎新已被双开,司法机关正依法处理其涉嫌犯罪问题。(据《现代快报》)

  媒体在报道韩迎新一案时曾披露过她的几句名言,比如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等。作为副市长,又分管财政、发改委和建设等重要领域,公然宣称自己“不懂法”,不仅夸张,而且荒诞。也许有人会问:“一个不懂法的人是怎么当上副市长的?”

  韩迎新是真的不懂法吗?恐怕未必。看她的履历,曾经在吉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过3年,在舒兰市还担任过市纪委书记。从这样光鲜的路上走过来,自称“不懂法”实在是太过“谦虚”了。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韩迎新幕后操纵,拆分工程,使得没有资质的企业得以中标,手段可谓“精致”;她也知道不能直接收钱,而是由公司把钱辗转打到亲属账户上去。说她法律意识淡薄,显然不合逻辑。所以,完全可以得出结论,韩迎新绝对不是真的不懂法,而是装糊涂,由于个人权力集中,自我膨胀到了极点,才会说出这样显得冲动而没有水平的话来。其本质,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对权力的过分迷信,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宣布自己不受法律约束。

  看一看最近被查处的贪官,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似乎都存在着这一共性,就是有意无意地无视法律,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寻租。他们或者道貌岸然,表面说廉洁,说法治,私下里却做着法律不能容忍的勾当;或者像韩迎新这样,连基本的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发出蔑视法律唯我独尊的声音。说到根儿上,就是被利益遮住了眼睛,企图用破坏秩序的方式来迅速大量地剥夺他人利益、获得私利,企图用公权力的光环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韩迎新们恐怕要接受司法机关的再教育,将自己的法律知识重新回炉了。

  中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原则,更不用讲公务员了,特别是主政一方的行政官员,更应该自觉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在做出决定的时候,都要有法律这根弦。“不懂法”的干部都应该下台,无论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因为没有法律约束,他们必然会以个人意志行事,他们的行为必定伤害国家、伤害公众。

  最后,再说一说拆迁法。现在,还真没有一部正式的拆迁法,倒是曾有人大代表提议立“动迁法”,他认为老百姓遇到拆迁漫天要价,“给点脸就上房揭瓦”。这属于屁股没坐对脑子也闪了,言论一出,受到舆论广泛抨击。

  现在拆迁遵循的法规,是几经周折在2011年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比起以前的《拆迁条例》来,有了不小的进步,但仍属于行政部门颁布的法规。中国大拆大建几十年,确实该有一部人大立法的成熟的拆迁法。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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