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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内容:含地方债等

2014年07月29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9日电 中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今日指出,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包括重大经济决策、地方政府性债务、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

  近日,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今日作客中国政府网访谈直播间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张通指出,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根据地方党委书记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以及两办《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

  据张通介绍,对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本地区经济工作,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及效果;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用途和风险管控等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对党委有关工作部门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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