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刘合华被免职
2014年08月01日 10:28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陈曙光为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曾国建的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职名单:
任命何新国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职名单:
一、免去刘合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宓晓平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