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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出台办法奖励民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2014年08月19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8月19日电 (索有为 黄康灵 许华成)广东省公安厅19日对外正式发布关于民众举报涉枪涉爆及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的悬赏最高达50000元。

  办法称,各级警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外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对民众举报的涉枪涉爆及管制刀具违法犯罪线索,要认真受理、严格登记,认真组织核查。

  该办法详细制定了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标准,根据民众举报破获案件奖励高达50000的情形有三种:

  ——追缴军用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5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10支以上,军用子弹50发、气枪铅弹2500发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捣毁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至50000元奖励。

  ——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另外,根据民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追缴军用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破获持枪杀人、绑架、强奸、抢劫、伤害、制贩毒、寻衅滋事案件等持枪犯罪案件等情形,也将给予不同奖励。

  根据民众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形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

  广东省公安厅称,各级警方要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安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及时严肃查处;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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