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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作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2014年08月25日 14: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8月25日电 (贺劭清)8月18日至25日,四川各地各部门召开会议,学习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两个意见”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两个意见”是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之举。

  “两个意见”指出,四川各级党委(党组)将担负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分析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评估作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将作风建设任务落实到主责部门、主责领导。

  为此,四川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把查办、通报作风方面典型案件情况作为查办案件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四川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四川纪委将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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