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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07:2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湖南益阳镇政府为6千亩渔场所有权告县政府(图)(2)
    三渔场是个“四不像”,不是行政村,不是国有农场,不是集体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

  谁的渔场?谁该受益?

  尽管是一本有瑕疵的国土证,但其附着的巨大利益却引来了三渔场和其直接管理单位三仙湖镇的激烈的争夺。

  谁开发了渔场是各方争执的焦点之一。

  三渔场场长赵长发坚称,下湖主要是依靠渔场居民几十年来的持续投入开发而成。三仙湖镇政府则表示,下湖是镇政府1958年和1984年两次大开发的成果。镇长游涛则称:“三渔场居民当时参加开发也是在政府的行政指挥下去工作的,不是个人行为,渔场开发的主体是政府。”

  更大的争议区域是两湖。

  赵长发出示的一张银行贷款凭证显示,三渔场1996年贷款100万元作为开发资金,“从1996年到1999年,我们开发了两湖的3000多亩”。

  游涛则指出,上世纪90年代,三渔场由镇财政所与企业办联合管理,投资开发两湖也是政府的决策,到2000年开发公司成立时,两湖已初步开发成型,三渔场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移到开发公司,“当前总负债是220万元”。

  养殖承包户则认为,两湖是2000年个人承包以后才逐步开发的。三渔场居民回忆称,“两湖那个时候就是浪打浪,一片荒湖”。养殖承包户孟凡建2002年承包了两湖的90亩水域,“那个时候是荒废的湖面,就一点芦苇、水草,后来我仅仅挖鱼塘的投入就达到20多万元”。

  两湖承包价或许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两湖在2000年时的状态。三渔场居民李振华说,2000年,三渔场居民要按照每亩280到300块钱交特种养殖税,养殖承包户却只要交几十块钱的租金,不用交税。孟凡建说:“如果是开发好的鱼塘,这么便宜的价格,三渔场的人怎么不来承包?”

  之所以会产生特种养殖税与承包租金的差距,游涛认为,2000年时的两湖与下湖,就像毛坯房和精装房,价格当然有差别。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14年后,两湖原租金与当前市场价之间的落差,成为此次三渔场土地所有权之争的主要利益所在。

  孟凡建2012年合同到期后,续签价格为每年120元/亩,比2000年提高了20元。游涛介绍,迄今为止,镇政府续签的最高价格为200元/亩。然而,市场价则普遍高于400元/亩,有的能达到500元/亩以上。

  游涛算了一笔账,两湖渔场近4000亩,如果按照当前渔场的最低承包价一年400元/亩计算,一年租金高达160万,“三渔场如果收回去,每户一年能分红10多万。”

  镇政府承担着220万的还款任务,也希望在开发公司的承包合同分批到期后,未来可以逐步提价,用两湖的承包收益还贷,进行公共设施建设。

  孟凡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光看价格差是不合理的,现在的承包价是对养殖户多年来持续投入与维护渔场的补偿,更何况,近年渔业市场低迷,基本处于微利乃至亏损的状态,承包价若大幅上涨,将超出其承受能力。

  两方轮番上访,镇政府焦头烂额

  从2013年5月到2014年1月,三渔场和养殖承包户轮番找南县国土局和三仙湖镇政府上访,让两家单位焦头烂额。

  沉重的维稳压力下,三仙湖镇政府打算“丢卒保车”,将两湖交给三渔场。2013年8月7日,双方达成《关于收回两湖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拟撤销开发公司,两湖由三渔场统一管理;同时规定,“凡现有养殖承包户,根据市场行情,须在原承包单价基础上依法适当提高承包价款。”

  出乎各方意料的是,这一原本秘密签订的《实施方案》不久即被养殖承包户获悉,近40户养殖承包户由孟凡建等5人牵头,也开始上访,要求撤销三渔场持有的国土证。

  迫于承包户的压力,三仙湖镇政府不敢贸然执行《实施方案》。

  这一来,又激怒了三渔场。一怒之下,三渔场砸掉了开发公司的牌匾,赶跑了其经理,也开始频频上访。

  养殖承包户担心的是,土地所有权变更后,其生产经营将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坚决反对《实施方案》。

  游涛分析称,对三渔场来说,收回两湖将享有巨大的收益,即便不收回,也不影响现在的生活;对养殖承包户来说,一旦失去两湖,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其抗争更加激烈。

  “我接待的上访量超过40次,人数最多的时候(一次有)六七十个(人)。”游涛诉苦道,最痛苦的是2013年农历小年前连续三天接访,“每天从早上7点到第二天凌晨2点,被三渔场和养殖承包户层层包围”,一方要求保“证”,一方要求撤“证”,矛盾不可调和。

  南县国土局一度计划通过行政程序撤销2005年版的土地所有权证,最终也在三渔场的上访压力下不得不放弃。

  当时的局面如同一团乱麻,死结重重,无从拆解。三仙湖镇党委书记黄群说:“我们已经穷尽了所有的维稳手段,行政上已经没有任何办法。”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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