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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公务员:一些人升迁无望转向私利贪腐严重

2014年12月15日 1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发署名张弦的文章《激励公务员从“谋官”转到“谋事”》 。文章指出,当前基层公务员“一科难求”、晋升通道狭窄的现状,一方面造成一些基层公务员“谋官”不谋事,另一方面导致许多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感明显增加。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由于在政治系统中居于偏远位置,升迁无望,将个人追求转向不正当私利,导致严重的贪腐行为。

  文章称,目前,在实践中公务员级别的激励作用并未得到体现,带来的最突出问题,是公务员晋升通道过于狭窄。由于级别晋升不能带来收入的明显增加,使得公务员谋求职业发展只剩下一条通道,即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通俗说就是“做官”。

  基层公务员是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力量,能否对其进行有效激励,直接影响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政府工作的效能。当前基层公务员“一科难求”、晋升通道狭窄的现状,一方面造成一些基层公务员“谋官”不谋事,一心向上看,不能踏实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导致许多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感明显增加,工作消极被动,甚至大量流失。

  以公安系统为例:由于压职压级现象严重,民警缺乏工作激励和职业荣誉感,2006年到2013年,因辞职、调离等原因,公安系统流失民警17.8万人,其中地市级以下15.2万人;一些贫困边远地区招警职位长期空缺。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由于在政治系统中居于偏远位置,升迁无望,将个人追求转向不正当私利,导致严重的贪腐行为。

  文章强调,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拓宽公务员晋升的职业发展通道,需要厘清三个重要问题:级别是职位因素与品位因素的统一;级别应与待遇挂钩;应扩大职务与职级的交叉范围,体现向基层倾斜原则。

  同时,应当看到,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仅仅是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建立完善现代公务员制度,关键在于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

  一方面,公务员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不仅是激励,更是科学管理。因此,必须严格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和部分专精技术类人员设计符合其职业特征与规律的职务类别,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性。

  另一方面,只有分类,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晋升通道拥挤的问题,增强级别激励的有效性。级别不可能脱离职务序列单独存在。根据现行分类,职级晋升仅仅是在综合管理类的框架下,给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之外增设了一条职级晋升通道,作用必然有限。只有增加分类,设置除领导职务序列之外的多个职务层次序列,并与职级对应,才能进一步拓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实现“条条大路通罗马”;也才能更有效地破除“官本位”思想,激励更多公务员由“谋官”转为“谋事”。

  下一阶段,深化分类管理,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仍需完善多种配套政策。如:强化财政支持,大幅提升级别待遇和档差,以增强其激励作用;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推进新类别公务员积极“入轨”;调整干部人事政策规定,明确不同类别之间人员的对接转换问题,等等。各地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改革部门之间,以及改革部门与被改革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本着增进共识、合理有效的原则,稳步建立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动公务员分类改革逐步深化。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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