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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进入实施阶段:电价下降1分多

2015年01月21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日前,深圳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3年)的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已获批复。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这标志着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输配电价改革为什么选择了深圳?

  深圳市在试点改革方面的优势得天独厚。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等方面就已进行了改革,包括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立电价体系。

  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赵建国表示:“南方电网公司是中国电力改革的试验田,肩负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责任和使命,必须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全力配合国家深入改革。”

  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安排,深圳供电局变更为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深圳供电局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前正大力创建“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水平供电企业,各方面条件比较好,具有电价改革的体制条件。

  按照国家电价改革部署,南方电网公司在2013年初就向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提出以深圳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通过细致分析、周密研究,提出了电网投资监管、成本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建议,并认真配合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做好第一个监管周期定价参数核定。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深圳率先实行基于有效资产的独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试点方案印发后,南方电网公司积极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加强宣贯,确保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5年顺利实施。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意义深远。”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的价格机制下,电网企业盈利由现行“购销价差”模式改为“成本加收益”模式,准许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核定。这对于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协调发展、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都具有重大意义。

  深圳作为全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其意义在于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改革试点也将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推动我国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也为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稳定的价格机制支持,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新的输配电价监管模式将促使我们电网企业更加重视内部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成本约束,提高服务水平,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由)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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