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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成立“金融仲裁院”解决金融争议

2015年01月29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金融业对首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越来越高,依法治国,金融争议的解决绝对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经过一年的调研,今年的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岳慎重地提出了成立“金融仲裁院”的建议。

  朱建岳告诉记者,北京仲裁委员会是北京处理仲裁案件的唯一一家仲裁机构。根据他的调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审结投资金融类仲裁案件1670件,争议金额达307亿元,占北仲总体受案标的额的1/3。同时,北京仲裁委员会每年受理金融案件标的额占当年受理案件标的额的比率持续增长,从2009年的30.06%,增长到2014年的51%,金融仲裁案件已经成为了北仲最重要的案件类型。

  “现在,很多企业是带着中国的资金布局海外的,没有一个有话语权的仲裁机构,涉及到争议时是会吃亏的。”朱建岳表示,在国际上,专业的仲裁委员会,也是维护话语权的一种重要保障。“因此,我认为,有必要成立专门的金融仲裁处理中心,以便更集中深入地进行案件处理与研究。”

  朱建岳建议,可以考虑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之下设立“金融仲裁院”,同时,北京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在其仲裁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单独的金融仲裁规则。在人员上,可以开拓思维,在世界范围聘请有专业金融仲裁处理经验和资质的人才。

  记者 赵莹莹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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