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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上海将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意见作为选拔必经程序(4)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29日 1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九)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没有显著改善,有的会议陪会人员过多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若干措施。一是针对文件多的问题,更加注重发文实效,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新的实质性的政策和措施、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抄、层层转发。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现有各部门、各单位起草文件进行梳理统计,严格落实减少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发文规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明确提出发文理由和依据,凡由部门、单位或部门、单位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由部门、单位自行印发。进一步改进文风,要求公文观点鲜明、内容准确、重点突出、简洁精练,并严格控制篇幅。2014年,市委文件数量同比下降7.14%,市委办公厅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0.26%。同时,大力推进文件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传输,进一步扩大网上发放和阅看范围。二是针对会议多、有的会议陪会人员过多的问题,严控会议规模和规格,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统筹管理,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年度全市性大会计划。对未纳入年度计划而临时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大会的,严格控制,未经批准原则上不予召开。从严审核把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原则上只能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能够由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严格按照职责相关、分工对口、层级对应的原则,确定会议出席范围和人数。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全市性大会外,其他市领导召开的,不要求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与会议内容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一律不得陪会。

  关于领导干部调研时间短,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够问题。制定《关于完善本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一是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明确市委常委下基层考察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每年要到基层驻点调研,深入点上蹲住要保证一定时间,并带头撰写调研报告;调研要轻车简从、改进作风,不事先踩点,不安排布置,不层层陪同;星期四为下基层调研日,一般不安排各类会议。二是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市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到区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每年至少1次,可与驻点调研、综合帮扶等工作相结合。联系点选取要注重典型性、全面性,注重考虑问题多、困难大、发展滞后的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注重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三是完善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定期轮流到市政府来访接待室,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随机接访等形式接待群众。领导干部接访工作要突出典型性和倾向性,推动政策完善和问题批量解决,防止形式主义。四是完善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制度。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重大项目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带团出访讲排场,有的领导干部到外地考察时安排出境旅游问题。一是加强对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的相关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二是督促相关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规范外事活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审核管理,对出访团组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申报程序严格把关,坚持因事定人和信息公开,严格出访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规模,不得挪用其他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地方摊派、转嫁出访费用。三是完善领导干部赴外地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管理办法,明确报批程序和审核程序,严格遵守经费预算和报销制度,学习考察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关于一些权力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着力解决有的单位党内生活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及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等问题,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对照,切实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进一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发挥考核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三是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开展实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行行政审批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咨询服务三项基本办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效能审查机制,从源头上提高政府效能水平。

  四是制定《“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制度规定,以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为依托,认真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对群众诉求处理效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五是充分发挥市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对政府部门政风行风情况开展暗访监察,重点发现政府办事窗口、行政审批部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等问题。

  (十一)关于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性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上海市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和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强化市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二是建立市委常委会议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保证与会人员有充足时间调研思考。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要进行充分酝酿,可由书记和有关常委进行酝酿,也可由书记委托有关常委进行酝酿。常委会议决定问题应充分审议讨论,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三是进一步明确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如涉及重大问题,一般要事先征求相关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可听取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市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及有关人民团体的意见,并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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