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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草案年内或出台

2015年03月10日 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蒋涛)中国拟修证券法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这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10日在北京透露的信息。他说,按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4月下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顺利的话,今年内即可出台。”

  当天,五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尹中卿出席并介绍证券法修改情况。

  有声音认为,中国目前证券市场存在股票发行审核行政色彩浓厚,事中、事后监督处罚措施不力,投资人保护缺乏薄弱等问题。对此尹中卿表示,目前正抓紧做好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工作。

  尹中卿说,该法修改主要解决五大问题: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修订草案在证券加以所之外新增了三种交易场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以及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的交易场所也纳入到证券法的监控范围内,完善了多层次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了投资者的保护制度。草案专设一章投资者保护,强化了对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散户的保护。如建立了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

  ——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现行证券法主要是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修订草案完善了证券经营机构的职能,主要扩大了证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完善了证券的保荐、融资融券制度,适当放宽了证券的登记、托管、名义持有等制度。

  ——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减少了一大批行政许可,取消了7项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草案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审批,调整了证券发行强制承销的规定,修改了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规定,优化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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