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谈反腐:有腐必反 有贪必惩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刘旭 蒋涛)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在北京说,中国党和政府一贯坚持反腐倡廉的方针,十八大以来,中共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一些所谓位高权重者被依法调查和处理,成效明显,也受到民众拥护。
当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会见中外记者。
李克强强调,推进制度反腐和标本兼治是一致的。
首先,要坚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都不能在法外用权。”
第二,要推进体制改革。李克强说,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坚决消除寻租空间,铲除腐败土壤,“因为很多腐败分子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寻租”。
第三,要加强监督和教育。李克强指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的监督,公职人员要提高自律意识,以权“谋公”而不能“谋私”。
李克强强调,在这个过程当中,既要惩治“乱作为”,也反对“不作为”,决不允许庸政懒政。“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这是为官不为,必须严肃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