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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2015年03月23日 14:39 来源:中国工商报  参与互动()

  3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就落实《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向经营者代表进一步解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相关规定,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在座谈会上,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深入解读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必要性、秉持的消费维权理念、“两项制度”的界定及主要区别等问题。王府井百货、华联集团、家乐福、京东等7家企业有关负责人结合落实“两项制度”交流了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具体做法,并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纷纷表示按照《意见》要求在各自行业内带头积极落实“两项制度”。

  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近年来消费环境在不断改善,但部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意识依然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希望相关经营者按照《意见》要求,牢固树立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希望有关行业组织整合自身资源,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和引导本行业相关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据介绍,工商部门下一步将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综合考虑地区、行业和经营规模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首问责任,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也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专家对工商部门出台意见推动“两项制度”落实给予充分肯定,也分别从各自角度就落实“两项制度”、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提出建设性意见。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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