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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学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2015年03月30日 15: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 蒋涛)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并于30日发布了评估报告。

  为更加客观地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找准其中存在的不足,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专门决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项目组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

  法学研究所承担此项评估工作的为其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据项目组介绍,评估对象涉及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评估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

  据项目组的评估报告,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并及时频繁地对外发布新闻消息。而且,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各行政机关积极适应信息传播的需要,纷纷开通微博微信,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未统计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名义认证的微博账号);有22家国务院部门、22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未统计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名义认证的微信公众号)。

  评估报告还指出,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被评估的行政机关普遍能够按照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等。此外,在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下,各级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的回应。

  但评估报告也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首先,管理机制有待理顺。评估报告指出,目前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公开质量。其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评估报告指出,主动公开领域仍然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的问题。再次,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评估报告指出,虽然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较好,但答复的规范性还不理想,需要今后逐步加以改善。最后,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评估报告指出,虽然不少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和对社会关切的回应,但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的问题还较为突出,需要行政机关逐步积累经验,提升解读与回应的效果。

  评估报告建议,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专门机构应统筹做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维、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评估报告还特别指出,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推进。报告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孤立的,其与各级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一些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压力大、难处理,除了与目前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还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等有关外,更多的则是因为依法行政还不到位,不少权力的运行还很难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关部门没有公开的自信和底气。因此,报告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不能孤立对待,必须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发展,即是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要解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外,还需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权力运行规范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底气和勇气才会更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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