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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造权力之“笼” 反腐从“关键少数”入手

2015年05月05日 1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上海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  来源:央视新闻

  中新社上海5月5日电 (记者 许婧)在中共大力反腐之际,上海率先制定并实施新规,明确禁止上海市级领导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从源头切断官员成为权力寻租的代理人,以及官商勾结和利益输送。

  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决定,按照中央深改组工作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

  这项源自地方的探索在中央深改组会上通过被媒体形容为“十分罕见”。

  “抓住‘关键少数’”、“杜绝搞一家两制”,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对新规出台的表态引发了各界关注。

  “中央巡视组对上海的巡视和上海市对区县的巡视都发现,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民众反映强烈”,韩正指出,确实到了要靠制度规定、靠严格执行规则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

  这个“关键少数”被明确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局级副职以上(含局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局级副职以上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的市管领导人员。

  “新规是中国推进制度性反腐倡廉关键一步”,在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彭勃教授看来,新规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利于真正执行。

  这位政治学者分析称,中国上一阶段的反腐以行政高压态势推进;如今走向了预防为主,制度化反腐倡廉新阶段。“同时反映出中央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决心”。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的说法,上海的试点就是要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正局职领导干部;对正局职领导干部严于副局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要求严于其他单位领导干部。

  之所以选择这座走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市试点,除了公权力与经济联系较多,也因为上海条件较为成熟,“在这里试点,阻力会小得多,成功几率也大。”彭勃说。

  事实上,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国家法律和党纪此前早有明文禁令,因为这并非只是官员家事。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06年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之间由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大小”腐败分子一一落网,在获得民意支持的同时,“大老虎”、“小苍蝇”身后配偶、子女间的“利益输送”也饱受诟病。

  值得注意的是,应勇强调,今后,上海将实行常态管理,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要么经商、要么从政,新规不仅顺应反腐发展趋势,更会产生良好示范效应”,彭勃期待中国反腐打造的权力之“笼”,不仅让党内规制更加严格,更能彻底遏制腐败之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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