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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维护审计独立性:威胁、恐吓审计人员要查处

2015年05月07日 1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5月7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近日发文明确,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纪查处,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这份文件来自于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6日下午的解读说明会上,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李成辉说,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也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意见还要求,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

  以往,审计部门主要通过对“钱”和“权”的关注来发挥作用,一方面顺着资金走向,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权力运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中明确,努力实现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李成辉表示,这也意味着,“政策”将与“钱”、“权”一同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他认为,这将有助于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

  意见也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

  李成辉说,这里面不仅包括了单位,也明确提到了个人,审计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他举例,比如惠农资金的领取、养老金的领取,如果个人或企业主出现骗取情况,都将纳入审计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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