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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初:检察机关要稳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

2015年05月22日 20:09 来源:中国网  参与互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今天在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总结讲话。姜建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实施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新形势下,开创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姜建初指出,在行政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转型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着力扭转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局面,实时、适时、及时掌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情况,重视和推动各项业务深入开展,确保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实现数量与质量的双提升,下大力气解决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发展不均衡问题。

  姜建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稳步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准确把握案件范围,严格落实诉前程序,严格限定试点地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姜建初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审判管辖制度的变化,按照同级监督的原则,加强对跨行政区域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案登记的监督,重点针对属于应当受理的案件而不予立案、超期立案、行政机关干预立案等情形开展监督。要加强对行政审判新业务的监督,在从理论上加强研究的同时,注重案例经验总结,为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完善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提供实践依据。要深入研究行政执行的特点规律,完善和规范对行政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要处理好新旧法衔接,严格按照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总结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专题讲座。吉林、江苏、福建、山东、湖北、贵州等六个省级检察院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总结会。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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