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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强党组建设 通过制度化提升执政力

2015年06月30日 16: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在600多名员工中,共产党员占120人的上海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到来前夕,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党组织活动。公司10多名“90后”党员围坐在一起,畅谈各自的爱情观、价值观,以及对党的信仰。

  这家公司的董事长郭康玺同时也身兼党委书记一职。他说,6月16日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也是最近党组织活动中学习的内容之一。

  郭康玺认为,这部条例严格规定了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这是中国共产党从国情出发推出的一项重要制度。他说,巧合的是,从沪港这家民营企业及其日常业务中,也能体会到这部党的条例具有深远意义。

  沪港是一家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审计服务企业,专门从事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审计等工作。对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而言,这家企业也属于新领域、新业态。

  “审计业务如何秉持公道,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不仅是业务带头人,也是职业操守的首席把关人。”郭康玺说,此外,公司开展业务时发现,如基金会和行业协会这一类的“新顾客”一般都还没有建立党的组织,从他们的专业素养判断,在这些机构增设或者派驻党组是有必要的。

  郭康玺说,中国共产党诞生已经90多年,自1949年执政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早前有很大不同,党对于整个社会的领导方式也是与时俱进的。新的条例中提出“在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等中”设立党组,是一种从严治党的举措,它会使类似沪港这样的大型企业,以及一些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内的社会组织拥有更强的“主心骨”,也有望使“寻租”、腐败等现象在行业协会等一些新业态中,也无所遁形。

  2009年在上海诞生的社会组织——先行法律调解中心,就曾特聘一名老党员,担任“政治委员”,由其对组织内部的党员联络及活动进行规范。今年4月这个社会组织又设立了“政治部”,由三名富有法律事务经验的、年长的党员,引导志愿者中占五成以上的党员开展活动。

  “得知‘党组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我们正在与地方司法主管部门的党委对接,等待设立党组的细则和要求出台。”调解中心负责人、律师张劼说。在这位党员看来,党组织进入社会组织,可以帮助法律类社会组织更好地把握公平正义。

  “党组工作的开展,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没有间断过,这一次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进一步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组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郑长忠分析。

  专家认为,根据规定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每个社会组织都一定要设立党组,因为社会组织也有大小之分,但显然,那些承载着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部分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特别是一些从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党组来加强领导,以使其进一步服务于社会。“这也符合中共一贯的执政规律、领导规律。”郑长忠说。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主任刘哲昕认为,应当看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这位专家分析,中国共产党加强治理、推进改革,需要在实体部门中拥有“一竿子到底”的组织保障。特别是在目前各项重大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期,条例对党内追责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详尽规定,直面各类问题,给出层层递进的处罚办法,既具有操作性,也将使中央到地方的具体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专家和基层的党务工作者都认为,有理由相信,通过颁布条例的“纲举目张”,将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党、依法执政,这也是中共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步。(记者许晓青 周文其)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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