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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环保不作为 中国试点公益诉讼

2015年07月02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最高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发布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余湛奕)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发布消息称,将在中国13个省(区、直辖市)试点公益诉讼,重点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检当天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其新闻发言人肖玮称,将选择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院开展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

  关于试点的案件范围,肖玮说,试点阶段,方案将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将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适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肖玮表示。

  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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