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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户籍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2015年07月07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东户籍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骥旻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骥旻 摄

  中新网广州7月7日电 (索有为 曾祥龙 张敦亚)广东省公安厅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该省具体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官方称将对广东的社会经济协调均衡发展起到深远影响。

  据了解,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其基本原则是: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妥规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各类城市之间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

  据通报,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应用。三是有效解决广东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四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官方称,是次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广东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的广东特色。一是在政策调整上进一步明确省内城市的人口准入条件。根据省内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市的基本落户条件。二是在管理创新上提出了统一省内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实际居住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和应用,为社会管理提供更加快速、准确的信息支持。第三,广东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广东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的人员(如环卫工人)落户等。四是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更多的改革措施。如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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