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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取消6项行政审批 快速路上设标牌将无需审批

2015年07月29日 15:1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在城市快速路上修建桥梁、杆线或设置广告牌,将不再需要路政部门审批;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开展森林旅游、休闲等,也将无需审批。广州市拟将再取消地方性法规中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备案事项,在昨日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决定(草案)》提交审议。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清介绍,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梳理85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查找出需要取消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经讨论后形成有关议案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取消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7项备案事项。

  其中,《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中两项行政审批将取消:对在快速路用地范围内修建跨(穿)越快速路桥梁、渡槽、杆线等设施以及设置或者移动标志牌、广告牌的审批;对在快速路上进行施工或临时占用快速路的审批。

  《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中涉及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开展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批,也在将取消之列。

  拟取消的备案事项中,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国外经济组织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承接省管建设工程的,将不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固体废物转移出广州市的,也将无需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取消的还包括: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预售人出具的委托书或者预售人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的备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保洁等作业档案的备案。

  上述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取消后,与之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也一并取消。 (记者卢文洁)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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