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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报:大病医保释民众返贫恐惧 顺应民意

2012年09月05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医保新政公布 大病至少报销50%  来源:广东卫视

  中新网9月5日电 《澳门日报》日前刊出社论说,日前,中央六部委联合制订了大病医保指导意见,顺应民意,不仅将大大减轻民众的医疗负担,同时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消除他们返贫的恐惧。新政的出台,既是内地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也是政府对民众公平正义的诉求的积极回应,福泽民生。

  文章摘编如下: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在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给予大病患者二次报销,并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五成,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这是中央以人为本,致力改善民生的又一德政。

  近年来,随着国力不断增强,内地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医保制度从无到有、从小范围到大范围,并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覆盖城乡。据统计,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13亿人,覆盖面达到九成五。13亿人实现病有所医,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但是,应该承认,内地现有的医疗保障仍处于较低水平,大病医保的缺失,令现实生活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故事屡见不鲜。一个人罹患大病,带来的不仅是病痛的折磨,还可能使整个家庭陷于困境。即便是目前全体成员都健康的家庭,潜在的患病危机也时刻冲击着他们的安全感。

  今次,中央六部委联合制订了大病医保指导意见,顺应民意,不仅将大大减轻民众的医疗负担,同时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消除他们返贫的恐惧。新政的出台也使老百姓有了合理保障的预期,必要的支出就敢花了,这将有助刺激内需,振兴经济,因而新政于国于民都有利。

  为切实减轻病患负担,大病医保指导意见明确,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各地将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新政亦引入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实现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使有限的医保基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日开幕的第二届“中国卫生政策研究论坛”上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八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九成左右。

  2、3两米饭够一个瘦子吃一顿,可对一个胖子来说远远不够,在可行的情况下,利用基本医保良性结余的统筹基金,适当多分一勺给胖子,也许就能救一条命。这是内地推行大病医保新政的理念。

  上述新政的出台,既是内地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也是政府对民众公平正义的诉求的积极回应,福泽民生。当大病救治的重负得到大部分承担,就不再会成为民众和家庭的危机和灾难,更多人的生活可以实现从容转身,不用再在不幸的泥沼里爬行,相信人民的幸福指数会因此获得提升。期待内地未来能在养老、就业、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出台更多类似德政,让民众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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