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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日本有法子学纳粹悄悄修宪吗?

2013年08月05日 1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麻生称不会就美化纳粹修宪手法言论谢罪  来源:辽宁卫视

  中新网8月5日电 香港《明报》5日刊载《日本有法子学纳粹悄悄修宪吗?》一文,文章指出,日本首相要效法当年希特勒令宪法变成一纸空文,似乎并不容易。但自民党政府仍能强行将之“诠释”成日本能够拥有像如今般规模庞大的“自卫队”武装,在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日本再次“创意”修宪。

  文章摘编如下;

  “德国魏玛宪法不知不觉就发生了变化。在谁都没有注意的时候发生了变化。我们学习这种方式怎么样?”日本副首相麻生太郎上周初在演讲中,扬言日本是否可效仿二战时期德国纳粹政府的做法,悄悄改变宪法根基,惹来极大争议。

  虽然安倍政府事后强调“绝对没有对纳粹政府持肯定态度”,麻生也在国内外谴责声中收回言论,但仍拒绝道歉或辞职。安倍政府显然不欲麻生的失言愈闹愈大,惹怒美国政界,但事件也引发了一个惹人关注的问题——到底日本当权者是否真的能够一如麻生所言,效法希特勒,悄悄将目前的和平宪法精神改得面目全非?

  魏玛宪法存重大漏洞

  要探讨这个问题,当然得先了解希特勒当年对魏玛宪法做了些什么。

  魏玛宪法的第48条,却留下了一大祸患。有关条文订明,在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总统有权颁布紧急政令,大幅收紧人权自由。1933年初,时任德国总统兴登堡,在别无选择下,任命身为国会第一大党党魁的希特勒作为总理,领导联合政府,但仍希望借助控制内阁大多数职位的其他党派势力,牵制这个极右领袖。

  未料希特勒一早包藏祸心,在3月初准备重新大选前数天,策动纵火焚烧国会大楼,然后嫁祸给左翼共产党人士,说服兴登堡根据宪法第48条颁布紧急法,大幅限制魏玛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让他可疯狂搜捕左翼人士、打击其他党派和政敌。其后他再在大选后以威迫利诱等狡诈手段,说服国会上下议院通过《授权法案》,授权他和内阁可随时通过法律而毋须经国会同意,从此独揽大权。翌年兴登堡去世,希特勒索性让总统一职永久悬空,并将总统府办公室与其办公室合并,全面实行独裁统治。

  希特勒藉以除敌夺权

  讽刺的是,由于希特勒的独裁统治权力来源,正是魏玛宪法第48条,所以直至他1945年身亡前,魏玛宪法名义上仍然是德国的宪法,尽管它对民主人权的保障,已沦为一纸空文。

  未知是否汲取了这一教训,美国二战后给日本制定和平宪法时,似乎刻意防范再有类似魏玛宪法第48条的重大漏洞。和平宪法第97和98条,便突出整部宪法的精神,就是保障人权,而在任何司法复核中,宪法条款将“凌驾一切法例、行政指令、皇室颁令又或政府其他行动”。

  日“创意”释宪扩自卫队

  骤眼看来,日本首相要效法当年希特勒令民主宪法变成一纸空文,似乎并不容易。然而不可忽略的是,尽管和平宪法第9条订明日本放弃战争权利、不得拥有海陆空军,但自民党政府仍能强行将之“诠释”成日本能够拥有像如今般规模庞大的“自卫队”武装,而日本法院过去也在多宗案例中,默许政府这样的诠释。有此前科,谁能保证日本政府未来不会有更具“创意”的宪法诠释?(郭济士)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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