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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与腐败

2013年10月10日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题中所说的“寻租”并不是“寻找租房”之类的,这是一个经济术语。

  寻租(Rent- Seeking)是指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垄断利润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它可以是利润,也可以是利益、好处,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经营权或其他稀缺的经济资源。寻租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再分配的活动。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它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之源。

  至于企业或个人在寻租过程中所争取的市场,则称为“寻租市场”。寻租市场愈大,表示一个经济环境中能被不公正垄断的事物越多,而整个的经济效益也会因此降低。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中国在世纪之交初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系就带有浓厚的政府强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重商主义色彩。

  正像布坎南(J. Buchanan)等主编的《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中所指出,重商主义社会乃是一个腐败的寻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腐败行为必然出现在有寻租条件的每一 个角落。某些能够从寻租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朝法治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他们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阻止进一步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以免自己的寻租权力遭到削弱,甚至假借“改革”、“宏观调控”等名义扩大权力的干预,以便扩大寻租活动的空间,使自己能够攫取更多的财富。

  (摘编自香港《大公报》 文:真如)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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