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港报:日本偷扩“集体自卫权”范围暴露野心

2013年11月08日 1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港报:日本偷扩“集体自卫权”范围暴露野心
日本右翼鼓吹行使集体自卫权 拉拢同盟牵制中国 资料图片

  中新网11月8日电 按照安倍内阁的计划,今年底明年初,日本将要出台“新防卫大纲”,其核心内容就是解禁“集体自卫权”,为突破和平宪法作准备。香港《大公报》今日刊载文指出,日本无限扩大“集体自卫权”概念的外延,充分暴露出独霸亚太的野心,也再次向国际社会明确传递出战争讯号。

  文章摘编如下:

  日本是如何理解“集体自卫权”的,其适用范围究竟为何,这些细节外界尚不得而知,但安倍重要安保顾问北冈伸一透出的零星信息已足以引起外界警惕。日本无限扩大“集体自卫权”概念的外延,充分暴露出独霸亚太的野心,也再次向国际社会明确传递出战争讯号。

  何谓“集体自卫权”?说白了,就是盟友之间提供军事支持的权利,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干预和阻止的权利。最典型的就是冷战时期北约和华约两大军事集团,其中任何一个成员国遭受对方攻击,整个集团都有使用武力干预的权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惩罚,日本被剥夺了“以国家名义发动战争的权利,禁止用武力解决冲突”,并在宪法第九条作出明确规定。日本政府对此一直以来的解释是,日本只能行使最小限度的国家防卫权,行使“集体自卫权”走出了宪法允许的范围。要想行使“集体自卫权”,只能修改宪法,权宜之计是,先修改宪法解释,再修改宪法本身。安倍内阁当前努力的重点就是改变这一宪法解释。

  若日本按照“集体自卫权”本身含义,把这一概念仅限于美日同盟上,在逻辑上似乎还说得过去。但日方心中十分清楚,以此作为解禁的根据太过牵强。在当前美“一超独大”的形势下,很难想象面临哪个国家或集团发动袭击的现实威胁,即便出现这种情况,也不存在日解禁“集体自卫权”向美提供军事支持的必要。这一借口明显站不住脚。

  根据北冈伸一的解释,日本所理解的“集体自卫权”范围要比其本意宽泛得多,它适用于“与日本关系非常紧密的任何国家”,而不仅仅是美国。换言之,“如果哪个国家严重受创,且可能会给日本带来严重威胁,这就是日本可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情势”。

  北冈所举的一个例子,更明确点出解禁的目标所指,即“保卫与中国同样有领土纠纷的东南亚国家,可能成为此次修订会处理的局面之一”。日本扩大“集体自卫权”范围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即日本为对抗中国,不仅肯为盟友出手,还要把非盟友强拉进自己的圈子,用武力为他们撑腰,不仅要在东海与中国对抗,而且要插手南海事务,搅乱整个亚洲。至于何时出手完全在日方,何为“严重威胁”是可由日方任意发挥的。

  同时,还应看到,日本解禁是为了先发制人打击。据北冈所言,在袭击“一触即发”情况下,日将考虑适用“先发制人袭击”。至于何为“一触即发”,就完全取决于日本的判断。

  国际社会应对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威胁保持高度警惕,认清其险恶用心。一旦日本阴谋得逞,一个新的战争策源地将会诞生,亚洲乃至整个世界将会不得安宁。

【编辑:吴合琴】

>海外华文报摘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