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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四川处罚“讹人老太”获舆论认可

2013年12月02日 16:5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香港媒体称,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得应得或不应得的赔偿。在四川省,政府部门处罚了企图讹诈好心人钱财的人,人们称赞此举是在树立助人为乐之风的战斗中,正义的胜利。

  据香港《南华早报》12月1日报道,2013年6月份,四川达州三个小孩在家附近玩耍时,看到一位老太太躺倒在地。据媒体报道,这三个孩子跑过去帮助她,但老太太说,是他们把她撞倒的。

  报道称,医院后来确诊老太太骨折。她坚持要求孩子家人赔偿她医药费,但这些孩子的父母坚持说,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

  此事最终由警方来处理,警察认为,孩子父母一方是对的,老太太企图讹诈他们的钱财。

  报道称,媒体称赞警方的决定,表示这是具有法律权威的处罚决定,只有这样,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保障。

  报道指出,这起事件涉及尊重老人的儒家传统思想。中国人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必须尊重老人,年轻人应当随时帮助老人。

  然而,近年来一些助人为乐事件动摇了人们的传统价值观。2006年,南京的一位名叫彭宇的小伙子在下公共汽车时扶起一位跌倒的老太太。但老人说,是他撞了她。

  报道认为,在一些人看来,这样的案件说明,内地的道德标准和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度正在下降。一些原本愿意助人为乐的人可能会认为,不值得为了帮助别人去冒风险。

  在最近四川的事件中,中央电视台说,老年人没有合适的医疗保险,也许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

  报道说,一些老年人反口指责帮助他们的人,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家人可能负担不起医药费。

  北京市民政局迅速出台措施。该部门11月27日宣布,北京市将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参保的老年人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如发生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新京报》对此表示赞许,称此举打消了公众在遇到老年人需要帮助的情况下的后顾之忧。该报说,金钱不能打捞社会的良知,但一个更有保障的社会能杜绝很多的“恶”。

  报道称,深圳市出台了一项法规,使助人为乐行为在遇到法律诉讼时,受免责保护。一些个人也行动起来。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设立了一个好人基金,专门奖励好人好事。

  《青年时报》一篇评论文章说:“除了要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奖励之外,也应从最基础的权利保障入手。这是一种社会治理智慧,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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