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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香港女子多次违反“限奶令”获刑35天

2013年12月25日 08: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港媒称,一名有三次违规携带婴幼儿奶粉出境“案底”的香港女子,12月22日在缓刑期间再次被海关查获携带四盒奶粉从罗湖离境,12月2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即时入狱35天,成为“限奶令”生效以来首宗真正入狱个案。

  据《南华早报》网站12月24日报道,根据俗称“限奶令”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如没有出口许可证,不得携带超过私人用量的1.8公斤婴幼儿奶粉出境。

  近日在“年末奶粉荒”下,走私奶粉日趋恶化。海关表示,12月22日在罗湖管制站出境大堂截查一名准备出境的37岁香港女子黄霭仪(译音)时,在其随身行李搜获4盒共3.2公斤的配方奶粉,超过法例规定的1.8公斤上限。初步调查,该名女子之前已有3次触犯相同条例而被定罪的纪录,最近一次则于11月被法庭判入狱21日,缓刑1年。谁料她在缓刑期间再次犯下同样罪行,被关员即时拘留及控以相关罪名。

  报道称,该女子2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出庭,被告没有聘用律师代表,认罪后自行求情时声音呜咽,状态可怜。她向裁判官徐绮薇表示,需独自照顾患病女儿,望获轻判。裁判官强调,被告上月才因违反“限奶令”判监21日,缓刑一年,她在不足一个月内再犯相同罪行,法庭必须执行缓刑令。裁判官就新案判被告入狱14日,另全数执行上一宗案缓刑令的刑期,即总共判监35日,涉案奶粉亦被没收。

  海关接受问询时回应称,欢迎法庭判决,海关会继续在各边境管制站加强执法;并提醒市民及离境者,须留意并遵守由今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携带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离开香港的新规例,违者可被判罚款50万元,以及监禁2年。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早前表示,目前撤销“限奶令”的条件尚不成熟,呼吁家长要为圣诞及农历新年长假做足准备,及早买奶粉过节,以应付部分品牌可能出现的供应短缺,导致本港近期再现奶粉荒。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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