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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媒体关注中国防堵假释减刑制度漏洞

2014年02月26日 12: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中央政法委24日出台一项关于加强假释制度监管及增加该制度透明度的指导意见。港报称,这是北京反腐运动的一部分。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月25日援引该指导意见称,多年来,减刑和假释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有的罪犯以权或钱逃避惩罚,这严重损害了执法和司法公信力。

  报道称,内地从1990年开始实施假释制度,以示对有悔改表现的囚犯的同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说:“原先监狱能决定假释或减刑。但是在中国于1996年修改刑法后,这一权力回到了法院。”

  但是刘仁文说,法院实际上根本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对每一份假释申请进行审核,因此初审仍然主要依赖监狱。他还说:“对监狱的监管十分薄弱,这不可避免地导致滥用职权。”

  媒体曾多次报道囚犯被提前很久释放的消息。有些囚犯甚至在刚判决完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释放了。

  以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为例。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但他利用非法途径在二审时获减刑5年,并在服刑过程中获减刑4年多。新华社说,该案牵涉到了警方、监狱以及法院官员。

  报道称,上述指导意见列出了三类罪犯,决定对他们的假释和减刑条件进一步从严把握。指导意见说,在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违法违规减刑和假释的现象最突出。

  刘仁文说:“这类罪犯通常是前官员或富商,他们能利用人脉或钱财来逃避惩罚。”

  指导意见规定,在考察囚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这是假释和减刑的关键考量条件)时,所有法院都必须注意考察囚犯是否通过主动退赃、协助追赃、主动赔偿等方式来消除负面的社会影响。

  指导意见说,任何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假释机会的人都不会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

  指导意见还规定,所有关于假释和减刑的决定书都必须上网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2月24日报道,中国官方媒体透露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的最新进展,称正在启动追捕引渡程序,缉拿目前已经逃往海外的张海及其女友。

  中国媒体引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声明称,截至今年1月,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据报道,在中国,贪官富豪“出事”入狱后的情况一直受到关注。

  社会上“审判暗箱操作”“花钱买减刑”的说法广为流传,也曾有披露出的情况显示一些贪官服刑期间“如住宾馆”。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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