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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中国治广场舞 法条应比“高音炮”更管用

2014年04月03日 10: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住户花26万买“高音炮”“对轰”广场舞大妈  来源:广东高清

  中新网4月3日电 为对抗广场舞噪音干扰,浙江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花26万人民币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这才逼退广场舞大妈。法国《欧洲时报》2日文章称,温州人有钱,可以用这种“文明”的方式“击退”广场舞,可其他地方的居民遇到这类情况又该怎么办?

  文章说,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由来已久,各地采取的对抗措施也不一,泼粪、鸣枪、放藏獒等,这种“以暴制暴”的报复手段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激起双方对立情绪,弄得一发不可收拾。“广场舞”因其难治理,难根除,常成媒体热点话题,也似成了中国当下难解的社会问题。

  曾有中国大妈在纽约布鲁克林公园跳舞,因其扰民,被附近居民报警。警方将带头大妈带走,当地法院还以“公园内没理由制造噪音”罪名控告她。自由惯了的中国大妈碰到了端着法律文本办事的、“一根筋”的美国人,只好“缴械”。

  文章表示,其实,中国也有法律,《民法通则》第83条就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还有,中国《公园噪声管理暂行规定》也明文规定:城市公共绿地上,禁止打鼓鸣锣、甩鞭等噪声污染大的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团体可处以100元至500元人民币罚款。这些都是政府执法机构治理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的凿凿依据。但这些法律条文为何只是“条文”而不及“高音炮”、藏獒呢?

  文章指,这是最值得执法机构和普罗百姓深思的问题。(明惠)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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