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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评于正抄袭事件:怪圈是原创精神的悲哀

2014年04月21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琼瑶举报于正抄袭 是抄袭还是炒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1日电 台湾作家琼瑶举报大陆导演于正抄袭事件持续发酵。在举报信中,琼瑶列举了于正作品《宫锁连城》与自己作品《梅花烙》的5个雷同之处,并希望官方能停播《宫锁连城》。法国《欧洲时报》文章认为,观众和原版作者很难真正用法律制裁抄袭者,反而助长或放纵了炒作行为,陷入“越抄越火,越火越抄”的怪圈,这不得不说是原创精神的悲哀。

  文章摘编如下:

  两岸多位明星都第一时间力挺琼瑶,网民也几乎一面倒地“踩”于正。这些舆论反应表明,大陆的版权意识在逐步提高,抄袭被公认为是一件耻辱的事,但是道德谴责不敌法律漏洞,抄袭者巧妙地规避了法律风险,名利双收,实在是有违世间公平。

  曾与于正合作过的一位编剧在微博中揭露于氏“抄袭手法”——抄袭只要不超过20%,如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从于正“哪有抄袭,只有借鉴”的辩解来看,抄袭者根本不以抄袭为耻,反而理直气壮,为自己手法的高明偷着乐;加之播出平台因看重利益 “助纣为虐”、管理机构为避免麻烦而选择“视而不见”、被抄袭的作者亦无精力较真到底诉诸法院,“于抄抄”们愈发抄得心安理得。

  此外,大陆现行的法律中,尚没有关于影视剧抄袭的明确界定。在著作权的保护方面,“只保护表现形式(文字上对事件的描述),不保护中心思想(包括故事的情节设置、框架搭建等)”。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琼瑶写了“太阳冉冉升起”,于正照抄这句话就属于抄袭;但如果于正用“太阳从天边慢慢升起来了”,这就不算抄袭了。这意味着,观众和原版作者很难真正用法律制裁抄袭者,反而助长或放纵了炒作行为,陷入“越抄越火,越火越抄”的怪圈,这不得不说是原创精神的悲哀。

  有特色的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创新更是灵魂。打击抄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而打击抄袭的第一要务就是完善法律、细化法条,为原创者筑起一层保护墙,令抄袭者付出物质与名声的双重代价。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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