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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销售养老公寓 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03月31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49岁的李凤景未经审批建设养老公寓,在房山区青龙湖镇、房山区政府向其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且强制拆除的情况下,李凤景等人仍对外销售养老公寓,先后与16名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共计730余万元。今天上午,李凤景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检方指控,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李凤景单独或分别伙同他人,明知房山“广孝山庄养老公寓”没有取得政府相关审批手续,却擅自在房山区青龙湖镇常乐寺村施工建设养老公寓。2009年7月底,青龙湖镇向开发商发出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李凤景自称“不想弄僵关系”,自行拆除了施工现场的地上部分,准备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2010年4月,房山区政府再次下令强制李凤景拆除施工工地的地下部分、恢复为耕地。李凤景再次履行。但案件材料显示,在此之后,该项目仍在对外销售。

  李凤景回忆说,2009年5月,他成立了北京风景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青龙湖镇常乐寺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了村里的一块地,用于建设养老设施,租期为30年。李凤景说,他盖的养老公寓其实就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都是边建设边出售的运作模式,因此他不认为自己犯有合同诈骗罪。(记者 杨昌平)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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