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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障房还需迈过“公平管理”坎

2012年04月09日 10:21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起“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的住房体系制度框架。保障性住房的核心问题除了建筑质量,“公平合理的管理”也不容忽视。

  从去年开始,我市开始将公租房作为主要保障性住房形式,并在省下达的任务基础上,自加重担,建设3.5万套公租房,今年,这些公租房开始陆续交付使用。在建设过程中,规划、土地储备、建设、配套等方面得到各相关部门的极力配合,特别是财政和公积金投入建设的泉水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都堪称省内典范。如何公平分配,让公租房惠及目标人群,更牵动着社会公众的关注。同时,后期如何实现动态管理,决定着这项民生工程能否真正赢得民心。

  实际上,大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已经酝酿待出,其中保障人群拟为“夹心层”、城市无房户等,租金拟定为周边市场房租的60%,颇为吸引人。但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公租房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重要考验。只有做到公平分配,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防止“开着奔驰住保障房”等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房资源,才能发挥政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政策效应。

  不能回避的另一个问题是,此前,我市有多种保障性住房,部分在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因“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机制不完善所致。一方面,由于相关法规不完备,导致保障房的获得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存在制度缺陷和监管缺失。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没有完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当住保障房的人已经“不需要政府保障”时,管理部门难以有效监督,并因约束体系不健全,使保障房强制退出难以实现。这些是否能在公租房管理过程中有效避免?这应是政策制定时亟待思考的问题。此外,对于公租房门槛与优惠比例是否可以实行动态管理?考虑CPI和工资的波动性,为门槛设一个“浮动范围”?

  (张建)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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