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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海南:网上再现出售经适房指标(3)

2012年04月17日 14:18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房管部门

  如果属实,将取消申购者资格

  定安县房管局综合股负责人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经适房的申购条件、程序等。首先,申购人员必须是本地户口,或者在定安县参加工作3年以上并连续缴纳了社会保险;其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没有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另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对于申购程序,王先生介绍,申购者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社区或所在单位做初步意见,符合申购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同意,申报材料递交到房管部门后由房管部门再次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期间受理群众的举报,进一步确认申购资格。

  王先生表示,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申购时间未满5年的经适房不允许进行买卖,“林先生”转让经适房指标的行为是他个人的行为,此举违反了经适房的相关管理规定,房管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收回“林先生”的经适房指标并取消其申购资格。昨日,记者接到了王先生的电话,他称今日上班后会详细核查“林先生”的申购材料,同时会将情况汇报给定安县纪委监察部门。今后,他们将加强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做到公平与公正。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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