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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房子这宗大件商品一样有“质保期”

2012年05月25日 11: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你知道吗?房子跟其他商品一样,都有“质保期”一说,不过,你对房屋的保修期又了解多少呢?

  日前,温江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的事。去年6月,李先生在温江某楼盘买了一所新房,而就在前段时间,李先生打算进场装修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卧室的门窗坏了。“交房之后,我这才是第二次到房子里,东西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坏掉了,我心里肯定不甘心啊。”李先生来到小区物管处,却被告知“不关我们的事情”。李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出现了这样的问题,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

  保修期内开发商要负责维修

  针对李先生所遇到的问题,华西都市报记者咨询了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赵珂律师,对此,赵珂律师是这样解释的,“根据我们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李先生所遇到的问题,是在房屋质保期之内,因此,可以让该楼盘的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赵珂律师补充说,房屋的部位不同,质保期的范围也不同,“像李先生所遇到的房屋内门窗损坏问题,按照国家对房屋建筑质保期的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的质保期为1年。”

  根据华西都市报记者对许多购买市民的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的购房市民都不太清楚商品房住宅保修期是从何时算起的。对此,赵珂律师说,住宅保修期是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而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自行约定。

  此外,赵珂律师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了解清楚国家有关房屋质保责任的规定和房屋不同部位的保修期。在收房时,购房者应该仔细询问开发商的质保条款,将开发商提供的质保书中的保修期限与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对照,如果发现质保书中的期限比国家相关规定短,应当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并更改。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维修。

  房子“过了期”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那么,过了保修期的房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又该怎么办呢?对此,赵珂律师补充解释,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也不在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范围内,购房者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由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保修期期限已过的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护使用,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着共同的责任。这些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属于正常损坏需要维修的,应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并经过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委托专业维修部门向辖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申请,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提取公共维修资金利息,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维修;对于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设施损坏,应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

  对于保修期已过的新建住宅区,且因入住率不够等因素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可向所在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报修。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倩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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