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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新国标8月1日实施

2012年07月27日 09:4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继2000年制定红木国标后我国首次对该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

  根据新国标,规定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并规定在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有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作为红木家具的身份证明;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工艺分类、质量等级、适用范围、主要用材、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记者 赵曼)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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