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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珠江公园建会所 谁批的?

2012年09月20日 15: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06年,加拿大卑诗省于广州市珠江公园内开建了一处水榭、栈道和木屋景观项目,供市民游玩。但最近这一景观不再让街坊们进入,珠江公园承认该项目确实租给商家,“租金可以拿来保养房子,我们已经报批,上级同意了”,至于商家更直言前往该会所消费的均是“身份尊贵人士”。

  遥远的加拿大卑诗省热心人士要是知道自己呈献的项目变成了少数富人的会所,肯定要大跌眼镜了。一是为公园的牟利之道感到汗颜,二要为市民失去福利感到无奈。公园本意,当然是公益之地,是不分贵贱都能享受的公共产品。人家当初捐给我们这一处园林,就是希望广州人都能感受到这种来自异域的风情。如今风情却成了个别商家的资本,专为高端人士服务,这和把路灯拆了搬到富人的别墅花园里有什么区别呢?

  某些公园及其上级管理者对如何把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资本,其实已谙熟于心。君不见早些年广州几大老牌公园,在最好的位置都有酒楼餐厅在经营。酒楼们名曰弥补开支,也能引来不少市民光顾;貌似公园面积大,割去一些地皮似乎也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但这种对公共资源的私自开发,却于法于理不合,因为它不但垄断性、低成本地获得了本属于公共的资源,而且排斥了大多数人的使用而只服务小部分所谓“高端人士”。类似于故宫里开星巴克、颐和园里搞房地产那样,都是匪夷所思的。

  公园里一个富人会所和一个服务场所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排斥性、竞争性的,非公共产品;后者则是开放性的、公益性的。像珠江公园这样,本为公众所有,即便收钱,也应是面向全体公众的“用者自付”,现在居然被锁起来成为少数人欣赏的玩物,甚至你有钱也不能随便进去。

  对于发生在珠江公园里的这种荒唐事,上级主管部门难辞其咎。这里面不但有公共服务意识的扭曲,更有输送利益的廉政风险。人们会质问,你凭什么把园林出租、指定租给谁、且不接受公众监督,完全视公众福利为无物。进行这样性质的改变,是否经过了合法的程序和对外公示呢?是领导批示重要,还是法律正义重要?作为政府主管者,难道连最基本的公众领地和私人场所的界限都可以混淆吗?(耀琪)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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