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凯瑞物业按新规定追收停车服务费引质疑
参与互动(0)“我们去年9月份才买的房子和车位,物业现在要从去年4月开始收停车服务费。不交不让车进小区。”近日有市民向12345热线反映,省城南部一小区的物业公司凯瑞物业公司按照今年8月起实施的新规定,向业主追收过去一年半的停车服务费,而有的业主入住才不到一年,对此表示不满。
据小区的业主介绍,今年8月,《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实施后,小区的凯瑞物业公司就开始张贴通知,让有车位的业主按照每月35元的标准缴纳停车服务费。交费的业主凭出入卡进出小区。而在该文件出台之前,物业公司按每月60元收取停车服务费,大概是没有相关规定和依据,相当一部分业主拒交并视为乱收费。新规定出台后,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为每月35元,小区物业开始按照该规定执行,禁止不交费的车主进入小区。
拥有停车位的业主,被要求按照每月35元的标准,从2011年4月补交停车服务费,否则也不得办理车辆出入卡。
这一规定引起小区不少居民的反对。王女士表示:她的房子和车位是去年9月份买的,凭什么车位服务费要从去年4月份开始补?“我基本上不在这里住,房子是老人住着。我偶尔来一次两次,几乎每次车位上都停着别人的车,而且每次都不是同一辆车。别人用我的车位,我还得替人交停车服务费。”
张先生对此也有同感,以前物业管理不严格,交费的能进车库停车,不交费的也能停。现在按照新规定收费,并不反对。但物业的这一要求,对有车位没有车以及不在小区常住的业主很不公平。
小区业主蒋女士一直没买车位,自从买了车之后,过去一年多一直是四处蹭车位,免费停。物业执行新规定后,像她这种蹭车位的无法继续混下去,只好以每月25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里租了一个车位。但是在办理出入卡的时候,物业要求她必须交过去一年半的停车服务费,否则不予办理,也不准开车进小区。“物业说,必须让出租车位的那个人补齐停车服务费。但是人家感觉很亏,因为他家没车,车位一直被人免费用,现在反而还要再交钱。”
管理该小区的凯瑞物业表示,目前不但让不交费的业主补交停车服务费,而一直按每月60元交费的业主也要重新按35元计算,多交的钱顺延停车时间,这也是从公平的角度考虑,不让一直交费的业主吃亏,也不让不交费的业主占便宜。不管业主停没停车,停车场的照明、保洁等费用一直在发生,如果业主长期不住,可以按七折交。要求业主从2011年4月开始补,是因为公司是从这个时间开始接管该小区的,此前由另外一家物业公司管理,无法追究。
物业管理人员与王女士协商后,同意按购房合同上的购房时间补交停车服务费。
张先生认为,新规定出台之后,物业应该从执行之日起,按照每月35元的标准收费。拿新规定去算“旧账”,显然不合理也不科学,更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即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的基本法治原则。(赵国陆)
>房产新闻精选:




















